食品加工厂的欧盟出口注册
欧盟以外的工厂必须先符合欧盟卫生要求,本国主管当局才能推荐其进入欧盟名单。事务所对现有工厂进行评估,设计平面布局、卫生分区和流线,并为申请和检查准备图纸。
1. 确认您的产品具备市场准入资格
国家批准适用于特定的产品类别,并可能附带限制条件。获准出口某一类动物源性食品,并不涵盖所有类别。(EU)第2021/405号实施条例规定了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的国家名单,(EU)第2021/404号实施条例规定了动物卫生条件。
请在以下来源中查阅您的国家和产品类别的条目,包括任何限制条件。
由于名单会被修订,请使用现行的合并文本。该国必须先就该产品类别获得批准,主管当局才能推荐企业列入名单。因此,应先明确产品和生产活动,再确定改造或新建工厂的范围。
2. 核实对本国残留监控计划的要求
对于需要经批准的残留监控计划的产品类别,该国除满足市场准入的其他条件外,还必须满足这些条件。该计划涵盖药理活性物质、农药和污染物,相关要求和豁免因产品类别而异。这些条件规定于(EU)第2022/2292号授权条例,各国条目见(EU)第2021/405号实施条例。
残留监控计划是国家层面的前提条件。工厂的技术标准和卫生运行情况另行评估。
3. 与食品主管当局商定申请依据
生产国的食品主管当局必须对工厂进行检查,并担保其符合要求,然后才能推荐该工厂列入欧盟名单。正如欧盟委员会所述,主管当局还负责确保名单上的信息准确并保持最新。
企业应与主管当局商定以下事项。
- 申请涵盖哪些产品和生产活动
- 主管当局要求提供哪些文件
- 检查和可能的抽样如何进行
- 必要的改进如何记录在案
文件要求由各主管当局自行规定。欧盟委员会的指南说明了主管当局的职责,申请内容则由主管当局决定。
4. 对照要求评估建筑、设备和运行
两部法规是核心。(EC)第852/2004号法规规定了场所、设备和运行的一般卫生要求。附件II涵盖可清洁性、通风、供水、废弃物、个人卫生以及防止污染。第5条要求建立以HACCP原则为基础的长期程序。
(EC)第853/2004号法规对动物源性食品提出了具体要求。附件III中的要求因产品类别和生产活动而异。
**肉类和肉制品。**该法规区分屠宰场、分割厂、绞肉和肉类调制品加工厂以及肉制品加工厂。具体要求包括作业分隔、肉品检验设施、原料要求和温度控制。家养有蹄类动物、家禽和野味的要求也各不相同。附件III第I至VI节。
**鱼类和水产品。**具体要求涵盖卫生处理和加工、冷却、冷冻和储存。部分产品还须满足寄生虫处理以及组胺和毒素控制的要求。附件III第VIII节。
**乳和乳制品。**要求涵盖生乳的来源和质量、挤奶和收集过程中的卫生、温度控制以及热处理条件。该法规还规定了菌落总数和抗生素残留的标准。附件III第IX节。
**蛋和蛋制品。**蛋必须受到保护,并在适当条件下储存。蛋制品加工厂必须将蛋的清洗、干燥和打蛋与其他作业分开,处理过程必须降低微生物危害,并防止处理后的污染。附件III第X节。
**其他动物源性食品。**活双壳贝类、蛙腿和蜗牛、熬制动物油脂、经处理的胃、膀胱和肠、明胶、胶原蛋白以及某些高度精炼产品均有各自的规定。这些规定涵盖原料来源、生产区域、处理方式和成品。附件III第VII节和第XI至XVI节。
一般卫生要求对建筑的意义
**布局和作业空间。**场所必须为卫生作业提供足够空间,并便于清洁和维护。布局必须在作业之间和作业过程中保护食品免受污染。
**地面、墙面和顶棚。**表面必须满足清洁要求,必要时还须满足消毒要求。顶棚和高处固定装置必须减少污垢积聚、冷凝水和颗粒脱落。
**排水和通风。**排水设计不得产生污染风险。必须避免机械气流从污染区域流向洁净区域,通风系统必须便于接近需要清洁或更换的部件。
**员工设施和储存。**要求涵盖洗手设施、卫生间和更衣室。产品需要温度控制时,场所必须具备足够的容量,以便在适当温度下处理和储存产品。
关于场所的一般要求见(EC)第852/2004号法规附件II。
建筑与HACCP同步规划
HACCP程序识别危害,确定关键控制点,并说明关键限值、监控、纠偏措施和验证。按照(EC)第852/2004号法规第5条的要求,文件和记录应与企业的性质和规模相适应。
事务所以生产工艺和危害分析作为设计的出发点。两者共同表明哪些活动需要分隔、哪些移动必须受控,以及现有方案需要在哪些位置进行调整。对管理层而言,评估形成明确的决策依据,涵盖所需的建筑工程、工程对生产的影响,以及工程与企业产能和发展规划的契合程度。
5. 主管当局检查工厂并推荐其列入名单
主管当局必须对工厂进行检查,并能够担保其符合要求,然后才能推荐该工厂列入欧盟名单。相关信息在TRACES NT中处理。正如欧盟委员会所述,欧盟委员会会核查这些信息,并可在名单公布前要求补充信息。已公布的名单见TRACES NT企业登记册。
对于受此要求约束的企业,列入名单是出口的条件。根据(EU)第2022/2292号授权条例,每批货物还必须符合相关的进口条件,包括适用情况下的官方证书。
6. 列入名单后持续满足要求
工厂列入名单后,各项要求继续适用。正如欧盟委员会所述,主管当局负责保持名单最新,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名单中删除。根据(EC)第852/2004号法规第5条,产品、工艺或生产环节发生变化时,必须对HACCP程序进行复核。现有工厂的评估
事务所帮助企业明确工厂需要哪些建筑改动,制定解决方案,并设计改造或新建工厂。工作基于生产情况以及适用于产品的卫生要求。
对于现有工厂,事务所对照计划生产的要求,审查平面布局、生产流线、卫生分区和建筑方案。审查涵盖以下方面。
- 原料、产品、包装、人员和废弃物如何在工厂内移动
- 哪些活动和区域需要分隔
- 表面、接缝以及清洁和维护的可达性
- 地漏、排水以及卫生分区之间过渡的位置
- 更衣室、收货区、仓储和生产空间
管理层可以具体了解哪些可以保留、哪些必须改变,以及各项措施如何影响工厂的使用。

方案与决策依据
事务所根据评估结果,提出改造、扩建或新建工厂的方案。方案说明必要的改动如何与生产流线、产能以及后续发展规划相协调。
如有多种可行方案,将从面积利用、生产流线、建造方式和日后扩建空间等方面对各方案进行比较。企业随后可在深化设计之前确定方向。
措施的设计
事务所为选定的方案编制图纸和技术说明。工作涵盖平面布局、卫生分区、材料和建筑细部,以及通风、更衣室、仓储和收货区的整合。图纸使企业、其他项目参与方以及负责评估工厂的主管当局清楚了解建筑方案。
设计开始前,由客户确定工厂应遵循的卫生标准和指南。事务所是EHEDG的会员,在EHEDG会员名录中以Thommesen Arkitekter的名称列出。EHEDG Doc. 44是针对食品工厂的指南,它将卫生设计与(EC)第852/2004号法规附件II第I、II、V、VI、VII和IX章相联系。
从您的生产出发
事务所从产品、生产工艺和企业规划入手,开发一座满足卫生生产要求、便于实际运行并为后续发展留有余地的工厂。请通过下方表单介绍您的工厂。有关事务所的更多信息,请参见关于我们页面。谢谢。事务所会尽快回复,并建议安排视频会议。
